要实现“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

发布时间:2024-04-27 01:59:49 来源: sp20240427

  要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推动从“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释放司法善意,努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报道,近年来,我国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占比从1999年的不到55%上升至2022年的超过85%。“轻罪治理越来越引起重视,是我国刑事法治发展的必然。”有关专业人士表示,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推动刑事诉讼模式向更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转型,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方面需要共同面对、回应的时代课题。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刑事犯罪形态和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已成为刑事司法的重心。目前国内刑事犯罪结构呈现显著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占比、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案件比例、轻刑率稳定上升。相比重罪案件,绝大多数轻罪案件本身社会危害较小、罪责更轻,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可能性较大、重新融入社会较快,社会关系较好修复。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实现刑事司法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重罪与轻罪的区别对待。一方面,对于重罪案件要始终保持打击和惩治力度,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办理轻罪案件要“跳出案件看案件”,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治理大局,从社会治理的视域审视刑事司法功能,通过“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以犯罪治理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轻罪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仅靠政法某一家机关“一家独奏”,需要多家联合推进。一方面,要公检法司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协作配合、制约监督、统筹考核、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通过开展同堂培训、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尺度;另一方面,加强轻罪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无缝对接,用好非刑罚处罚措施,形成“刑事追诉宽严相济、行政处罚从严从重”的政策共识,为推进轻罪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轻罪治理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促进民生福祉、促进共治善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等重大意义。轻罪治理作为一项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改进。轻罪治理要用足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推动从“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释放司法善意,努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马昌、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