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4-04-19 10:33:19 来源: sp20240419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高憬宏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钱晓晨、马岩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杨占富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蔡金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祝二军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杜国强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逄锦温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李静然(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何东青(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任命董保军、司明灯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李晓光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麻锦亮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王海峰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四、任命刘少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

十五、任命杜微科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十六、免去邹雷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七、免去万永海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十八、免去方文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十九、免去付金联(女)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免去张树明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一、免去李明义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二、免去罗智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三、任命曹慧敏(女)、徐友仁、贾娟(女)、杨新、李光乾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四、免去华伟、孔祥华、柯胥宁、刘颖(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