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贸试验区喀什市区块出台容错纠错办法 为担当者担当

发布时间:2024-04-29 03:23:32 来源: sp20240429

   中新网 新疆喀什1月20日电 (孙亭文 黎霞)近日,新疆喀什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市区块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旗帜鲜明为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新疆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喀什市区块建设中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

  《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包括7个方面内容,分别为概念界定、原则导向、适用对象、适用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纠错机制等,具有容错范围广、适用情形针对性强、纠错措施具体等特点。

  《办法》所指容错纠错,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新疆自贸试验区喀什市区块建设和改革创新中,非因主观故意出现偏差、失误、错误,未能实现预期目标,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但没有为个人、他人或者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经认定后,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在容错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损失。

  其中:适用对象包括履行新疆自贸试验区喀什市区块管理服务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容错情形包括在推进新疆自贸试验区喀什市区块任务落实、改革探索、优化服务、推动发展、政策变化、重大项目建设、应急处突、招商引资以及其他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容错情形,容错认定结果主要运用于评先选优、表彰奖励、职称评聘、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同时,建立健全纠错常态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及时纠正偏差、失误和错误。

  《办法》强调,在容错核实、认定中,坚持以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准绳,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容错认定意见,划清了“不能容”的底线,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

  《办法》还全面对接监督执纪规则,严格规范了容错启动受理、调查核实、作出认定、执行反馈等4个环节,在启动环节,责任追究对象可以向责任追究机关提出书面容错申请或者责任追究机关认为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的应当主动启动容错程序;在调查核实和作出认定环节,充分听取当事单位和个人、专业部门的意见。每个环节上下衔接、严谨细致,保障了容错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激励干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新疆自贸试验区喀什市区块提供坚强的制度支撑。

  《办法》的出台在喀什市相关单位引起强烈反响,各部门负责人认为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离不开鼓励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环境,《办法》的出台和落实就是旗帜鲜明地为广大党员干部卸包袱除顾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当前,喀什市正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改革攻坚任务,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敢闯敢试,破除各种沉疴弊端,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消除干部‘干的多、错的多’的思想顾虑,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敢闯敢干增添信心。”喀什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胡洋说。(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