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延伸立法“触角” 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4-04-27 05:21:03 来源: sp20240427

   中新网 济南12月20日电 (吕妍)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月2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该省制定或者修改法规8件,初次审议法规草案3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7件,接收报备并审查规范性文件70件,涉及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吕妍 摄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介绍说,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山东深入开展黄河立法专题调研,出台《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围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等创新制度设计,对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河口治理、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作出规范,筑牢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对《黄河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立足该省实际,补充细化黄河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方面,山东出台《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采取‘小快灵’方式,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工作监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黄庆峰表示,该省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破解市场准入限制、融资难融资贵、创新活力不足、公共服务滞后等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黄庆峰称,山东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从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三个层次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突出山东地域特点,在全国率先从陆海统筹角度,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法治保障。聚焦推进科技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等,初次审议了《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

  黄庆峰表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山东出台《农村供水条例》,坚持农村供水公益属性,明确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用地保障措施和定价、补贴方式以及优惠政策等,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和水质管理,加快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有效提升农村供水能力,依法保障民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黄庆峰表示,围绕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山东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方位细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措施,强化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设定,健全对困境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等特别保护制度;出台《食品安全条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依法规范网络食品经营,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