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推进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发布时间:2024-04-19 08:37:23 来源: sp20240419

   中新社 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人大常委会12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已公布实施的《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据介绍,京津冀三地将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多措并举培育创新生态,共同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开放共享,推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合作。

  “京津冀协同发展从根本上讲要靠创新驱动,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王荣梅表示,决定共二十条,为提升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决定明确,在北京与天津合作方面,要唱好京津“双城记”,将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相结合,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共同打造区域发展高地;在北京与河北合作方面,要将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河北环京地缘优势相结合,建立紧密的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格局。加强北京通州与河北北三县的创新合作,推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在天津与河北合作方面,两地要围绕化工产业、生物制药、临港经济等加强创新合作。

  根据决定,京津冀三地将共建科技园区,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共同打造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园区生态。

  决定还提出,京津冀三地共同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推动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在雄安新区落地,推动创新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向雄安新区转移。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二级巡视员张志松表示,北京高水平推动中关村在天津滨海、宝坻和河北保定合作园区建设,积极促进北京科技服务标准、模式、技术向津冀延伸。今年前11个月,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5620项,成交额653.8亿元人民币,分别同比增长6.6%、77.6%。(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