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两会观察:提高参保残疾群体康复医保水平

发布时间:2024-04-27 23:42:41 来源: sp20240427

   中新网 太原1月25日电 (吴琼 李庭耀)25日,正在进行的山西两会上,山西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长治市委员会主委、长治市政协副主席邱建英分享九三学社长治市委员会的集体提案,建议提高山西参保残疾人群体康复医疗保障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水平,2016年,人社部、中国残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全国各地陆续执行上述通知要求,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大会现场。 钱龙摄

  “但是,在具体医保支付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邱建英表示,包括构音检查等7项有待加入医保报销目录范围;现行医保报销方式与残疾人康复训练实际情况不匹配;已纳入报销范围的康复项目限制条件较多,操作性不强,如手功能训练等多个项目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90天,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6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每周最多支付一次,支付不超过一年,与残疾人康复训练的长期性特点不相符,难以真正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

  为此,她建议,加强政策执行力度,从切实保障参保人基本康复权益出发,尽快完成新医保系统中29项医疗康复项目的纳入完善,已定价且有替代或类似项目名称的,尽快更新项目名称或直接纳入新医保系统,未定价的尽快定价并及时纳入医保,确保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取消不合理报销限制条件,建议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中规定的康复项目,面向山西残疾人参保对象全面放开,且取消不合理的时间、次数和范围等报销限制条件,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必须自费才能走特殊门诊报销的限制。

  此外,调整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报销方式,建议取消必须住院方能医保报销的政策限制,将符合实际,可以采取家庭病床、居家康复、日间治疗、特殊门诊方式,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的对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全省统一的康复单病种康复付费标准。(完)

【编辑:李岩】